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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导向出发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5-11-26 09:16:14    浏览数:2277

从问题导向出发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2015年11月21日09:2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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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多项要求和举措,以推动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应当说,国务院强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并不令人惊讶。与一般性消费相比,金融消费往往具有更大风险。名目各异的储蓄、理财、信贷产品固然给百姓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丰富了其选择,但金融消费产品专业、拗口、枯燥的术语和复杂的条款往往让消费者如坠云雾,只能听凭工作人员宣传或者冲动消费。这就给部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吸收存款,或勾结“内鬼”伪造票据凭证屡有发生。

    今年年初曝光的存款丢失案件就反映出这一问题。据报道,位于南京浦口江浦街道一家名为“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的单位,将营业场所刻意装潢得像正规银行,并以高额贴息诱骗市民。短短一年内,受骗储户近200人,被骗金额近2亿元。

    如果说一系列个人储户存款失踪尚可简单归结为存款人普遍盲目追求高收益、风险防范意识弱,那么公司存款丢失则难以用这个理由搪塞过去。继酒鬼酒泸州老窖等上市公司银行存款丢失案发后,合众人寿今年5月再爆出一起3亿元的存款丢失案。合众人寿2014年年报显示,在“未决诉讼”一栏中,合众人寿旗下控股子公司合众资管的3亿元委托资产,在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当日,就被他人全部转走。

    而且,不仅传统金融消费产品爆出的问题发人警醒,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对原有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构成挑战。在国家“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的核心战略指引下,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金融消费方式日渐丰富,呈现个性化、多样化的趋势。金融消费方式从此前的线下存款、理财到线上的“宝宝类”产品、网络贷款,可谓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更加考验监管者和消费者的智慧。

    就以日前落幕的“双11”网络购物狂欢节为例。“双11”当日,阿里巴巴不仅单日成交额达到创纪录的912.17亿元,比去年增长了近60%,更大力推广其消费金融业务“花呗”。在“双11”开场仅30分钟的时间里,蚂蚁花呗的支付交易额就达到了45亿元,全天共支付6048万笔;而京东的消费金融业务“白条”在“双11”开启35分钟后交易额便破亿元,超越了去年“双11”全天京东“白条”的交易额。这样的成绩固然令企业欣喜,促进了金融产业链的变革与创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方式屡屡爆出的盗取账户、信用额度套现等欺诈事件也让保障金融消费安全问题更加棘手。

    此次《意见》正是从上述现象中暴露出的问题出发,探索解决之道。例如,针对此前银行存款失踪案中,工商局、银行、公安机关对冒领、丢失问题互相推诿责任、消费者金融常识不足、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等问题,《意见》明确金融机构责任,强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建立跨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教育、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明确了风险防范举措和责任担当规则,而非等到问题暴露时再互相推卸责任,以致让百姓利益白白受损。

    而对于金融创新产品或服务跨领域、跨市场的交叉融合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引入带来的监管技术难题,《意见》则明确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严惩假冒伪劣、价质不符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放心消费,从而更好拉动内需”,使得风控工作成体系、成网络,联合各界力量,以政府、市场、研究机构的良性互动来建立和完善专项风险失信和欺诈信息分析研究机制,共同提升产品安全策略升级、欺诈风险防控和风险事件处置的能力。

    可以预见,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将为百姓生活带来更大便利,但同时也将引发更多挑战。唯有从问题导向出发,才能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做扎实,从而让金融消费在更便捷、更多元的同时更安全,对百姓生活和实体经济发展形成更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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